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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涨薪潮收官 部委表态折射权衡两难

时间:2010-08-24 11:15:1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中国招工网

        在近日青海宣布将于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后,目前已有27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而根据公开报道,目前尚未调整的广西、贵州、甘肃、重庆四省区市也将在今年年底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从各部委和社会各方的表态来看,结合收入分配改革呼声一直以来颇为高涨的背景,今年以来的涨薪潮是在两难权衡之下不断推进的。

        最低工资标准提升空间仍较大?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多地调整最低工资大多在两年前,这其中有去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保增长的因素。

        因此,今年各地的上调力度颇大。

        但有专家认为,即便此轮提高的幅度较大,目前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统计学教授韩兆洲告诉记者,国际上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有不少方法,其中比较通用的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比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就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来确定。

        他说,无论是广州还是其他城市,都没有达到这样的比例。以广州为例,目前仅为22.5%左右。数据显示,1995~2008年间,广东GDP增长7.4倍,人均GDP增长4.2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4.3倍,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7倍。

        韩兆洲表示,按国际标准将居民的生活消费分成八大类,包括食品、衣着、居住、杂项、交通通讯、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前四类属于最低生活费用,即基本生存权,这一块广州市民目前人均月支出大概需要1235元,高于今年5月1日上调后的1100元最低工资标准。

        韩兆洲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应该更充分地参考社会平均工资的合理比例以及GDP的增长和CPI的涨幅。

        “我们建议(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评估一次,如果有可能的话,今年年底我们会再评一次。”广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刘小钢告诉记者。

        兼顾稳就业涨工资保企业

        在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的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以及工资的增加还须处理好和其他因素的关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上月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用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部分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着一些经营上的压力。政府需要在就业和经济发展之间采取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来保证就业和经济的发展。

        “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确实有不同的意见。最低工资标准也好,职工的工资增长也好,我们一直主张要有一个正常的增长机制。”刘小钢认为,目前国家层面的《工资条例》至今仍未有明确的出台时间表,而国家需要综合考虑职工收入增加、社会就业和经济发展速度相协调的问题。

        他说,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可以倒逼产业的转型升级,但有些企业特别是小型的非公企业承受不了工资上涨的压力,“我们可以淘汰一小部分附加值低的企业,但如果大规模淘汰的话,对整个社会经济和就业就会有很大影响。”

        近日,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资增加要把握好幅度和节奏,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工资增加与稳定就业、工资增加与企业发展、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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